落户政策:
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。
租房补贴:
博士每人1.5万元一年;硕士每人1万元一年;本科每人6000一年,发放期限为2年。
40岁以下的留学归国博士每人5万元一年;35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的硕士每人1万元一年;本科每人6000一年,发放期限为两年。
对2017年6月21日起新进入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博士后科研人员,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。
购房补贴:
博士研究生6万元;硕士毕业生3万元。
留学归国博士、硕士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、3万元。
未落户的留学归国博士、硕士首次购房且夫妻双方均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、3万元购房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