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户政策:
对大中专以上院校无论是否有就业单位的可申请落户;对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及高尖端技术人才落户,辖区派出所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生活补助:
“双一流”大学博士研究每年2.4万元,非“双一流”大学博士研究生每年1.8万元,最高为三年。
“双一流”大学硕士每年1.8万元,非“双一流”大学硕士研究生每年0.96万元,最高为三年。
“双一流”大学学士每年1.2万元,非“双一流”大学学士每年0.72万元,补贴期限最高为三年。
租房补贴:
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人才公寓,“双一流”博士入住不超过3年,非“双一流”博士入住时间不超过2年。
硕士研究生可申请面积为70m2左右的人才公寓,“双一流”硕士入住不超过3年,非“双一流”硕士入住时间不超过2年。
学士可申请面积为35m2左右的人才公寓,“双一流”学士入住不超过3年,非“双一流”学士入住时间不超过2年。
购房补贴:
“双一流”大学博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12万元,非“双一流”大学博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10万元。
“双一流”大学硕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8万元,非“双一流”大学硕士研究生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6万元。
“双一流”大学学士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6万元,非“双一流”大学学士在企业服务期满三年一次性补贴4万元。
共有产权房:
博士研究生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共有产权房“双一流”博士每年缴纳1.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赠与20%产权,5年后享有100%产权;非“双一流”博士每年缴纳1.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5年每年赠与17%产权,6年后享有100%产权。
硕士研究生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共有产权房,“双一流”硕士每年缴纳1.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5年每年赠与17%产权,6年后享有100%产权;非“双一流”硕士每年缴纳1.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6年每年赠与14%产权,7年后享有100%产权。
学士可申请面积为90m2左右的共有产权房,“双一流”学士每年缴纳1.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前6年每年赠与14%产权,7年后享有100%产权;非“双一流”学士每年缴纳1.8万元租金的情况下赠与12.5%产权,8年后享有100%产权。